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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较发达省份江苏为例,2012年、2013年、2014年该省GDP分别同比增长10.1%、9.6%、8.7%;城镇居民收入分别名义增长12%、9.6%、8.7%。
收入与经济增长目标下调趋一致。从各地情况看,仅有西藏将收入增长目标从去年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上调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陕西、江西、安徽、内蒙古的收入增长目标基本保持不变。其余26个省(区、市)均不同程度地下调了城乡收入的同比增长目标。其中,重庆、江苏、广东、上海、辽宁5个省市去年与今年均提出,当地居民收入增长要与经济增长同步或基本同步,但是这5个省市今年的GDP增长目标均较去年有所下调。
各省比较来看,吉林从去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下调至今年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左右”,下调幅度最为明显。此外,天津、青海、甘肃、宁夏4个省(区、市)同步下调了城乡收入增长目标各2个百分点。
对于城乡收入增长目标普遍下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张立群认为符合新常态下经济形势的客观实际。经济增长与收入增长为正相关关系。目前中国正着眼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中高”要求收入增长目标进行科学调整。放慢脚步是为了走了更好。各地今年纷纷下调经济增速,把重心放在升质增效和改善民生上。从长远看,这恰恰有利于促进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2.收入与CPI:风险抵消,还需完善社保
分析2014年收入与CPI可以看出,在收入增长放缓的同时,通胀水平也一同下降。相当一部分省区市的CPI在2%以下的低位——北京1.6%、天津1.9%、山西1.7%,内蒙古1.6%,辽宁1.7%,安徽1.6%,河南1.9%。超过2%的省区市包括上海2.7%、青海2.8%,广西2.1%、甘肃2.1%等。
CPI增长的放缓体现了有利的一面,这使得居民收入实际购买力水平的增幅要大于名义收入对购买力水平的提升。但2015年的情形出现了新的变化。
从各地两会透露的信息看,对CPI的预判值高于2014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重庆、内蒙古、辽宁、安徽、河南、福建、四川、云南、贵州等分别将2015年CPI调控目标定为“3%左右”。随着相关省份居民收入目标的下调和CPI增幅的判断,要防止物价等因素产生的不利影响,还需要完善相关社会保障,让收入能持续稳定增长,增强应对风险的能力。
而从目前看,通缩的风险似乎更大。在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看来,随着经济增速的下降,农产品物价水平将显著下降,这将降低农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速度,直接拉低低收入户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相关专家也提出,在收入增长目标回落的同时,政府应该增加保障支出,以稳定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消费,这既可以采用减税的办法,也可以扩大民生开支。
3.收入与基尼系数:贫富差距,还需打破固化
中国基尼系数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2013年0.473,呈逐步回落趋势。尽管如此,超越0.4警戒线的这一数值仍须引起高度重视。作为能以一个数值反映总体收入差距状况的指标,基尼系数具有一定说服力,但由于中国特殊国情,基尼系数似乎不足以概括收入差距的真实。
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2014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记者梳理发现,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天津、福建、山东、辽宁这9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从收入数额分析,2014年上海、北京、浙江、深圳等省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超过了4万元大关,其中,上海最高,达47710元,北京43910元位居第二,深圳40948元,浙江40393元。
从东中西看,收入差距依然十分显著。2014年青海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307元,甘肃暂排最后,为20804元。从城乡居民收入的总体情况看,也体现了这种差距—-东部:2014年浙江32658元,江苏27173元,广东25685元;中部:湖北为18283元,河南15695元,湖南17622元;西部: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80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736元。
从东中西部收入差距到城乡收入差距,从行业间收入差距到不同职级收入差距,如何实现分配的公平考验着中国,考验着改革。在很多专家看来,关键是要打破贫富凝固,形成上下流动的通道,让更多中低收入者实现收入增长,而中低收入群体正是拉动消费最有力的生力军。机制的完善关键在于加快改革。提低、扩中、控高的六字方针需要有效落实。
提低——包括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教育投资等。北京市近日宣布上调6项社保待遇标准。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达到3355元;4月1日起,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上调160元,达到1720元。6项标准调整后将惠及该市314.2万人。限高——主要是对国企高管等高收入群体,通过对垄断行业企业收入进行调控实现更公平的分配,目前正在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扩中——则需要通过各项措施扩大中等收入比重,形成橄榄形收入分配格局。
4.收入与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有为,还需量力而行
2014年,已经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这19个地区分别为: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肃、云南、四川、江西、贵州、内蒙古、河南、浙江、江苏、河北。调整之后,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仍然是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
从最低工资增长幅度看,2014年最低工资平均涨幅较往年出现下降。人社部透露的数据显示,去年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在14.1%。虽然增长幅度达到了两位数,但14.1%仍是近年最低水平。据统计,2011年全国24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国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
“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把‘双刃剑’,并非调得越高越好,必须把握好度。”长期研究工资问题的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提高得过慢过少,就会影响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如果提高得过快过多,就会给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还会影响就业。事实上,改革进展到今天,这样的“两难”问题越来越多。民生改革需要更多辩证思维,要积极而为,也要量力而行。
5.收入与失业率:结构矛盾,还需苦练内功
最近,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和国内网站展开调查,并联合发布了《90后毕业生饭碗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高校毕业生第一份工作起薪平均为2443元/月,高于去年毕业生起薪2119元/月的水平,但许多大学毕业生入不敷出,约四成毕业生仍需“啃老”。2003至2014年,我国GDP从1.64万亿美元,增长到10.17万亿美元,增长6倍多。同时,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从495元/月涨到1560元/月,增长3倍多;大学生起薪由1550.7元/月增加到2443元/月,只增长了约一半。
地域对比:上海应届毕业生起薪水平排名第一,为3241元/月;北京排名第二,为3109元/月;深圳排名第三,为2905元/月。除上述城市外,省会城市应届毕业生起薪南京(2813元/月)、合肥(2717元/月)、杭州(2664元/月)、苏州(2625元/月)在前十名中。
河南省某国企负责人介绍,虽然不同学历在工资上仍有差距,但相差不大,新入职的本科生月薪为2800~2900元,硕士毕业生月薪为3000~3100元,但两者在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方面并无明显差异。
杨宜勇指出,产业结构发展不合理导致大学毕业生需求量增长缓慢,加之大学毕业生供给增加,两者共同作用导致大学毕业生工资增长乏力。下一步,在经济放慢脚步的同时,更应提质增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加大学生就业门路,改变结构性失业增长的现状。